【好课回顾】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张小娟:以基金撬动资本,以资本引入产业
2021年6月24日-25日,清科投资研修院第六期(总第41期)主题培训圆满完成!本期邀请来自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诚通基金、深创投政府引导基金和广州新兴基金的四位超级实力派导师,围绕政府投资基金及产业基金投资运作实务的发展趋势及投资策略进行解读与分析。
本次课程完整时长为3小时,我们整理了课程部分精彩内容。以下 ,enjoy~
政府投资基金及产业基金的发展新格局
政府应当投资于流动性,投资于资金的良性循环,让政府投入有效周转起来,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和引领作用,吸纳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其中,这样才可能对产业培育提供持续的支持,并加大支持力度和强度。若想重视发挥国资的引领作用和放大功能,就要善于做母基金、甘于做LP,并且联合市场上的头部基金、专业基金。
新形势下政府投资基金
及产业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思路
由于早年间出台的管理办法到期或各地在实操过程中已形成经验积累,从2019年开始,修订管理办法的引导基⾦数量明显增加。主要集中在:申请机构准⼊及双落地要求、引导基⾦出资⽐例及国资占⽐、投资领域与投资⽅式、反投倍数及其认定标准、政策诉求与投资回报的权衡、让利与返利机制、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强制退出,经过多年摸索总结,政府引导基⾦开始选择与⾃⾝禀赋相匹配的发展道路。
引导基金自身
1-精简管理层级、审批权限下放;
2-选择适合⾃⾝地域特点的投资领域与投资⽅式;
3-探索引导基⾦受托管理机构尽职免责与激励机制;
4-推⾏全过程绩效管理。
引导基⾦与GP的关系
1-加强与熟悉当地投资环境的GP合作;
2-放宽“双落地”要求;
3-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出资⽐例限制;
4-反投⽐例、反投认定放宽;
5-产业引导作⽤更加强调招商引资的重要性;
6-⼦基⾦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提升。
引导基⾦与LP的关系
1-探寻与市场化LP利益的⼀致性的途径;
2-根据当地发展需求建⽴多样化的让利、返利的机制。
各政府引导基⾦迈⼊“求同存异”发展模式,未来,引导基⾦将不断完善⾃⾝治理体系,张弛有度的处理与GP及LP的关系,采⽤更加贴近市场化的⽅式实现⾃⾝政策⽬标,并在不断的探索总结中,寻找出符合⾃⾝特⾊的发展道路。
产业基金的投资及退出实务
基金管理人遴选
遴选流程:公开征集——尽职调查——专家评审——上会决策
投后管理
对于引导基金的投后管理来说,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引导基金运营管理、子基金跟踪管理、直接或间接投资项目跟踪管理
退出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退出是关系到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整个运作链条能否成功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影响基金可持续运作的关键环节。在退出方式方面,目前在国家层面尚未出台专门规定,主要参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处理。一般退出方式有:股权转让方式、份额转让方式、IPO退出方式、减资方式、清算方式。
风险控制
1-两类风险:合规性风险(严控)、商业性风险(尊重市场规则)
2-两个节点:投前(风控点前移)、投中及投后(监控、预警、防范)
①政策原因:审批难以预期,投资超期;
②募资原因:基金募资困难,设立超期;
③团队原因:管理团队人员不到位、精力分配存在问题,管理运营不力,设立超期;
④权益安排:权益安排不合理,增加基金风险,设立或投资超期;
⑤投资策略原因:发起人和合作投资管理机构投资战略发生调整、基金投资方向与发起人及主要LP的需求不够契合、投资策略不清晰等。
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的
投资领域和基金合作关注重点
北京市经信局从高精尖企业成长各阶段投融资需求入手,全面调整完善资金支持体系,抓好“专项资金+引导基金”两大类资源,优化组织和支持方式,引导和带动各类社会资本向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汇聚,加快构建高精尖新型产业体系。
合作模式
股权基金——促进高精尖产业领域的高成长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实现创新引领和快速发展。
并购基金——推动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跨境并购,引进先进技术、战略资源,实现产业升级和做优做强。
项目基金——布局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参股重点项目,实现精准突破,补齐行业短板。
区域基金——协同区域主管部门,投资符合区域发展定位的高精尖企业,助推形成区域特色优势行业。
运营情况
合作规模——确认合作子基金共27支,合计认缴规模220亿元。
投资金额——完成投资决策项目超过90个,投资决策金额83亿元。
产业布局——支持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发展,已完成了14个高精尖产业中、33个细分领域布局。
合作机构遴选程序
公开征集——受名义出资人委托,母基金管理机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子基金合作机构。
机构申报——申报机构向母基金管理机构提交子基金合作方案。
评审尽调——母基金管理机构对子基金合作方案进行评审,视情况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评审通过的申报机构组织进行尽职调查。
决策公示——根据评审、尽调结果,经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对拟合作机构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并核实的申报机构,不予合作。
基金设立——母基金管理机构与通过社会公示的拟合作机构开展商务谈判,并具体组织子基金的设立工作。
回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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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科投资研修院第七期(总第42期)培训课程《资本市场新形势下私募股权退出风控分析及案例分享》 将于07月29日-30日在北京进行,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哦~
模块一:不同资本市场政策梳理与差异分析
时间:2021年7月29日 09:00-12:00
导师:谢永涛 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时间:2021年7月29日 14:00-17:00
导师:杨 婷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夏东霞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时间:2021年7月30日 09:00-12:00
导师:柴建刚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曹光远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时间:2021年7月30日 14:00-17:00
导师:张毅强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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